2月25日,铜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调整购房补贴政策有关内容的通知。
通知显示,自2024年8月1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止,凡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90平方米及以下的购房人,由同级受益财政补贴总房价(不含增值税,下同)1%;凡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90平方米以上的购房人,由同级受益财政补贴总房价1.5%。购房补贴认定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自2025年3月1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凡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140平方米及以下的购房人,由同级受益财政补贴总房价1%;凡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140平方米以上的购房人,由同级受益财政补贴总房价1.5%。购房补贴认定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自2024年8月1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凡在本市购买新建商业办公等非住宅商品房的购房人,由同级受益财政补贴总房价1.5%。购房补贴认定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记者门庭婷)